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充分展示学校宣传工作成果,表彰先进,促进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,根据《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》(校党宣〔2020〕1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评选2021年上半年宣传工作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先进单位评选范围:各部门、各单位。
(二)先进个人(教职工)评选范围: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或参与宣传工作的教职员工。
(三)先进个人(学生)评选范围: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或参与宣传工作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单位评选条件
(二)先进个人(教职工)评选条件
(三)先进个人(学生)评选条件:
注:先进个人(学生)评选仅限有宣传组织的单位,含融媒体中心、团委大学生传媒中心、工学院传媒中心、商学院传媒中心、人文艺术学院传媒中心、体育系新闻传媒中心、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中心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总结,积极推荐,按时申报。
2.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,填写《郑州4188云顶集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》(附件1),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,推荐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教职工)1名,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2名,填写《郑州4188云顶集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教师)申报表》(附件2)及《郑州4188云顶集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申报表》(附件3),报党委宣传部。
3.所有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,于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7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udwxcb@163.com,标题注明“部门/单位+宣传工作先进申报材料”,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开展评选、表彰。
联系人:李继川,联系电话:85303916
中共郑州4188云顶集团委员会宣传部
2021年6月4日
附件2郑州4188云顶集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教师)申报表.docx
附件3郑州4188云顶集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