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职工的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需持有车辆铭牌。未办理铭牌前,车主应主动出示本人校园卡后方可入校。
二、学生的自行车在办理车辆铭牌后可以入校,其他类型车辆禁止入校。
三、后勤餐厅及商户人员驾驶电动车、三轮车、自行车入校时需穿工作服并主动出示有效证件。
四、共享单车禁止进入校园。
保卫处
2018年5月8日